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2021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决策部署,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现就加强“两高”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约束
(一)
深入实施“三线一单”。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快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在“两高”行业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重大项目选址中的应用。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组织“三线一单”地市落地细化及后续更新调整时,应在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深化“两高”项目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承接钢铁、电解铝等产业转移地区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将环境质量底线作为硬约束。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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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吉安市支队井冈山市大队“井冈山模范消防大队”荣誉称号的命令(2003年)
- 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撤销深圳经济特区管理线的批复(2018年)
-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2018年)
-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200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2022年)
- 关于推动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暂行规定(2018年)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2001年)
- 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