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一条
为规范自由进出口技术的管理,建立技术进出口信息管理制度,促进我国技术进出口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技术进出口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秘密许可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和含有技术进出口的其他合同。
第三条
商务主管部门是技术进出口合同的登记管理部门。
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
第四条
商务部负责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和政府投资项目中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审批的项目项下的技术进口合同进行登记管理。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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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
- 中央财政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19年)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构建区域协调发展计量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2020年)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2023年)
- 民兵武器装备管理条例(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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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给费俊龙颁发“二级航天功勋奖章”授予邓清明、张陆“英雄航天员”荣誉称号并颁发“三级航天功勋奖章”的决定(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