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安葬办法(2022年)
第一条
为了褒扬和尊崇烈士,做好烈士安葬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烈士应当在烈士陵园或者烈士集中安葬墓区安葬。
烈士陵园、烈士集中安葬墓区是国家建立的专门安葬、纪念、宣传烈士的重要场所,受法律保护。
第三条
确定烈士安葬地和安排烈士安葬活动,应当征求烈士遗属意见。
烈士可以在牺牲地、生前户籍所在地、遗属户籍所在地或者生前工作单位所在地安葬。烈士安葬地确定后,就近在安葬地的烈士陵园或者烈士集中安葬墓区安葬烈士。
第四条
烈士骨灰盒或者灵柩应当覆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需要覆盖中国共产党党旗或者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国旗、党旗、军旗不能同时覆盖,不得随遗体火化或者随骨灰盒、灵柩掩埋,安葬后由安葬地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保存,也可以赠送给烈士遗属留作纪念。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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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2022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在天津港区的海关机构设置的批复(2004年)
- 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200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2021年)
-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2019年)
- 关于加强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的规定(2000年)
- 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试行)(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200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的决定(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