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公布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17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8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要求,国务院国资委对截至2017年11月底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第131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现予公告。
附件:
废止失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 资 委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
废止失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
1.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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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的若干意见(2009年)
- 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职工董事履行职责管理办法(2009年)
-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2015年)
- 医疗器械分类规则(2015年)
- 国务院关于征收私营企业投资者个人收入调节税的规定(198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2017年)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2018年)
- 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2023年)
- 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4年)
- 保监会关于适用《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
- 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202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山西灵空山等23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的通知(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