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公布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17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8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要求,国务院国资委对截至2017年11月底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第131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现予公告。
附件:
废止失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 资 委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
废止失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
1.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的若干意见(2009年)
- 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职工董事履行职责管理办法(2009年)
-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54年)
- 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201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条第2款的批复(1998年)
- 国务院关于《石家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年)
-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2015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的决定(2020年)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办法》的决定(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19年)
- 国务院关于授予和晋升赵福地等5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200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