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公布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17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8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要求,国务院国资委对截至2017年11月底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第131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现予公告。
附件:
废止失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 资 委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
废止失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
1.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的若干意见(2009年)
- 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职工董事履行职责管理办法(2009年)
-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
-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201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5年)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1年)
- 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1997年)
-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器械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的决定(2017年)
-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