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行动方案(2020年)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规范降低海运口岸收费,优化海运口岸营商环境,减轻海运各环节费用负担,促进贸易便利化,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
行动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海运口岸收费,促进贸易便利化。到2022年,科学规范透明的收费机制基本形成,口岸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明显改善,进出口合规成本明显降低。
(二)
基本原则
一是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区分竞争与非竞争领域、政府与市场边界,明确政府、企业的权利义务,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理顺价费关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坚决清理不符合市场公平竞争原则的行为和收费。
二是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海运口岸收费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重点环节和难点堵点,区分不同特点和情况,精准发力,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务求实效。
三是综合施策。坚持标本兼治,既要理清规范海运口岸全链条、各环节收费项目和标准,也要推动收费相关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海运口岸贸易电子化、信息化、智能化和平台互联互通,促进口岸服务效能提升,以增效促降本。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年)
- 国务院关于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的决议(198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的通报(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2019年)
- 国务院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或者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2013年)
- “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2022年)
- 国内水路运输旅客禁止携带和禁止托运物品目录(2020年)
- 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暂行办法(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