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的决定(2017年)
为进一步深化海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在保证海关有效监管、精准监管的同时,优化加工贸易业务管理模式,为企业减负增效,现决定废止1999年9月22日以海关总署令第74号公布并于2010年11月26日以海关总署令第198号、2014年3月13日以海关总署令第218号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1999年)
- 农业保险条例(201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2009年)
- 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201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号(200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调解书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199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2023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批复(2016年)
- 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