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的决定(2017年)
为进一步深化海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在保证海关有效监管、精准监管的同时,优化加工贸易业务管理模式,为企业减负增效,现决定废止1999年9月22日以海关总署令第74号公布并于2010年11月26日以海关总署令第198号、2014年3月13日以海关总署令第218号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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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口发展“十一五”和2020年规划(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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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统计管理规定(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信用卡诈骗犯罪管辖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
-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20年)
- 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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