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2006年)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11个部门规章的决定(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
-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2006年)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11个部门规章的决定(2016年)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11个部门规章的决定(2016年)
- 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2015年)
-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2008年)
-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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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2010年)
- 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许可办法(2005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撤销商洛地区设立地级商洛市的批复(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
- 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1982年)
- 关于加强执法司法工作协同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5年)
- 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6年)
- 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