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用航空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民航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民用航空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
本办法所称民航行政机关,包括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中国民航局)和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
第三条
民航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合法充分、适用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租赁社会粮食仓储设施收储国家政策性粮食的指导意见(试行)(2015年)
- 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规定(2011年)
- 关于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2017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年)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
- 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2023年)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
- 关于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深化教材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