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加强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督促检验检测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保证其技术能力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能力验证,是指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实验室间比对等方式,按照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预先制定的考核规则,对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是否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实施的技术管理手段。
第三条
由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的能力验证工作,适用本办法。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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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06年)
- 国资委关于贯彻实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2009年)
- 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6年)
- 公路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
- 国务院关于鼓励华侨和香港澳门同胞投资的规定(1990年)
-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2015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昆山海关的批复(200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有关解释权限的请示》的复函(2004年)
- 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1年)
- 水利部关于加强涉河湖重大问题调查与处置的意见(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