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2002年)
第一条
为加强对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的出口管制,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的出口,是指本办法附件《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清单》(以下简称《管制清单》)所列的物项和技术的贸易性出口以及对外赠送、展览、科技合作、援助、服务和以其他方式进行的技术转移。
第三条
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的出口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
国家对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实行严格管理,防止《管制清单》所列物项和技术被用于化学武器目的。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2024年)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
- 环境保护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十八件知识产权类司法解释的决定(2020年)
-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2017年)
- 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2021年)
-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199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2002年)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退役医疗保险暂行办法(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