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2002年)
第一条
为加强对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的出口管制,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的出口,是指本办法附件《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清单》(以下简称《管制清单》)所列的物项和技术的贸易性出口以及对外赠送、展览、科技合作、援助、服务和以其他方式进行的技术转移。
第三条
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的出口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
国家对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实行严格管理,防止《管制清单》所列物项和技术被用于化学武器目的。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2024年)
-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201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领导成员的通知(2003年)
- 国务院关于发布第八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单的通知(2012年)
- 关于发展新型建材的若干意见(2000年)
- 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意见(2001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2001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金融保险企业呆账坏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问题的通知(1999年)
- 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名称规范(200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襄樊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00年)
- 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