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4年)
为依法惩治洗钱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就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为掩饰、隐瞒本人实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上游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实施该条第一款规定的洗钱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他人实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上游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实施该条第一款规定的洗钱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条
认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应当根据行为人所接触、接收的信息,经手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移、转换方式,交易行为、资金账户等异常情况,结合行为人职业经历、与上游犯罪人员之间的关系以及其供述和辩解,同案人指证和证人证言等情况综合审查判断。有证据证明行为人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将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某一上游犯罪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认作该条规定的上游犯罪范围内的其他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不影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认定。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2002年)
- 国防交通条例(2011年)
- 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
- 关于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工作组组成的通知(2008年)
- 绿色建筑行动方案(201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犯新罪应如何处理的批复(2009年)
- 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7年)
- 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和管理的意见(2013年)
- 国家外汇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外汇资金结算支持外贸稳定发展的通知(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