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和加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意见(2022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推动人工智能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 指导思想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技术与审判执行、诉讼服务、司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治理等工作的深度融合,规范司法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提升人工智能司法应用实效,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二、 总体目标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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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2000年)
- 民航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 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23年)
-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2011年)
- 国务院关于在内地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201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三埠海关更名为开平海关的复函(2006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云南省通海县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21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电子出版物属于软件征税范围的通知(200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意见(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