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2020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推行在线诉讼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确保在线诉讼活动规范有序,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民法院在线诉讼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各级人民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重要意义和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立足审判职能,努力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要将深入推进在线诉讼作为坚决打赢防控疫情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要举措,积极依托中国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在线诉讼平台,全面开展网上立案、调解、证据交换、庭审、宣判、送达等在线诉讼活动,有效满足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确保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平稳有序运行。
二、
各级人民法院推进在线诉讼,既要充分考虑案件类型、难易程度、轻重缓急等因素,又要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诉讼权益,尊重当事人对案件办理模式的选择权,全面告知在线诉讼的权利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同意案件在线办理的,应当在信息系统确认、留痕,确保相关诉讼活动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同意案件在线办理,依法申请延期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不得强制适用在线诉讼。案件符合诉讼法律关于中止审理有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诉讼。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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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办法(2004年)
- 中央级科研院所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厄瓜多尔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中文本)(2022年)
- 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19年)
-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24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2018年)
-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2019年)
- 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2008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06年)
-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定(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