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持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支付命令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可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2001年)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粤高法立〔2000〕30号《关于当事人持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支付命令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可,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持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支付命令及其确定证明书申请其认可的,可比照我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予以受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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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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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2018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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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