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2000年)
为了正确适用刑法,现就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解释如下:
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6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7年11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201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江苏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2002年)
- 关于明确对农村信用社监督管理职责分工的指导意见(2004年)
- 关于做好国务院2007年立法工作的意见(2007年)
- 机关档案管理规定(201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决定(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