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0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八件执行类司法解释的决定(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199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99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八件执行类司法解释的决定(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第十三批)的决定(2019年)
- 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九批)的决定(201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司法解释等文件中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条文序号的决定(200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司法解释等文件中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条文序号的决定(200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20年)
为了保证在执行程序中正确适用法律,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现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 执行机构及其职责
1.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设立执行机构,专门负责执行工作。
2.
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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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专业资格人员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暂行办法(201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200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2018年)
- 节能环保清洁产业统计分类(2021)(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2002年)
-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199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1994年)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