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称高等学校或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
高等学校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要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要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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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2001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的通知(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2019年)
- 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2014年)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201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2011年)
- 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2014年)
- 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2011年)
- 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发证机构管理办法(2010年)
- 关于减少井下作业人数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