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署关于废止35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9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家新闻出版署对现行新闻出版领域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35件,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
国家新闻出版署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新闻出版署
2019年11月15日
附件
国家新闻出版署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5件)
序号
发布机关
文件名称
文 号
发布时间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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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物批发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锦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01年)
- 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2001年)
- 国务院关于河北省和山东省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的批复(2011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200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制止违规建设电站不力并酿成重大事故的通报(2006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3年5月)
- 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年)
-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系统检测认证管理规定(2011年)
- 关于修改《水路旅客运输规则》的决定(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