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活动,加强社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依法披露环境信息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生态环境部负责全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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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物联网发展及稀土产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
- 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201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1年)
- 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年)(2001年)
-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1997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海警局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指导意见(2023年)
-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