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2009年)
为规范保险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国保监会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一章 保险从业人员基本行为准则
第一条
应依法合规,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接受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与管理,遵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自律规则,执行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
应诚实守信,不隐瞒、不说谎、不作假,不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权益。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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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2019年)
- 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的通知(199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2017年)
- 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197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宪法宣誓的组织办法(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定(197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组织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06年)
- 国务院关于上海市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201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