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2018年)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长期以来,广大教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呕心沥血,默默奉献,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作出了重大贡献。新时代对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以下准则。
一、
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
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
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对外援助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2012年3月)
-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08年)
-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2002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和地方互涉案件侦查工作的补充规定(1987年)
- 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2006年)
- 乡镇煤矿管理条例(2013年)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2010年)
-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200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