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2018年)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长期以来,广大教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呕心沥血,默默奉献,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作出了重大贡献。新时代对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以下准则。
一、
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
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
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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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撤销南宁地区设立地级崇左市并调整南宁市行政区划的批复(2002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吉林省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第二号)的批复(2001年)
- 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2019年)
- 关于建立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15年)
- 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2024年)
- 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2006年)
-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审判警务保障工作规则(2019年)
- 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2016年)
- 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