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2014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高文化产业创意水平和整体实力,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 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工作思路
《若干意见》的发布,体现了中央在新形势下对文化产业战略地位和重大作用的准确把握,标志着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已经成为国家战略,对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提升产业竞争力、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对提升全民文化素质、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主动把文化产业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研判、准确把握产业融合发展新趋势,打破部门行业区域藩篱,创新理念方式手段,抓好政策措施落实,在切实提升文化产业的创意水平和整体实力的基础上,更加积极主动地发挥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对相关产业发展的支持作用,以文化提升相关产业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以融合发展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空间,实现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 提升文化产业的创意水平和整体实力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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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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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的决定(2024年)
- 商标注册条约(196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1983年)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规定(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