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2014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已贯穿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呈现出多向交互融合态势。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具有高知识性、高增值性和低能耗、低污染等特征。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新型、高端服务业发展,促进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是培育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产业竞争力的重大举措,是发展创新型经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实现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的内在要求,是促进产品和服务创新、催生新兴业态、带动就业、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为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知识产权保护利用和创新型人力资源开发为核心,牢固树立绿色节能环保理念,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强化创新驱动,增强创新动力,优化发展环境,切实提高我国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整体质量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大力推进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为扩大国内需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服务。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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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修改《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的决定(2017年)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1995年)
- 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2018年)
- 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2017年)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4年)
-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200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二)(202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 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