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2014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要求,现就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现代学徒制有利于促进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针对性。建立现代学徒制是职业教育主动服务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推动职业教育体系和劳动就业体系互动发展,打通和拓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战略选择;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有效途径;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提高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加大支持力度,大胆探索实践,着力构建现代学徒制培养体系,全面提升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能力和水平。
二、 明确试点工作的总要求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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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23年11月26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5年)
-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2023年)
- 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9年)
- 热电联产管理办法(2016年)
- 国务院关于上海市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2018年)
- 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的批复(2012年)
-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