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外汇局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外汇局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外汇局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三条
外汇局查处外汇违法行为,应当依据已经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查处依据。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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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2年)
- 关于修改《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的通知(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201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鹤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06年)
- 国务院关于追授常香玉同志“人民艺术家”荣誉称号的决定(2004年)
- 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的决定(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