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的决定(2006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的决定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批准外交部部长李肇星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2005年4月5日在伊斯兰堡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
- 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
- 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2013年)
-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卫生健康委医保局全国老龄办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202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2014年)
- 农业农村部关于废止《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决定(202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009年)
-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2年)
- 革命烈士家屬革命軍人家屬優待暫行條例(1950年)
- 旅游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