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律师执业许可,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律师应当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
律师通过执业活动,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三条
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应当依法维护律师的执业权利。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0年)
-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2018年)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订《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管理办法》等四项制度的通知(2018年)
- 税务总局关于创新税收服务和管理的意见(2014年)
- 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2018年)
- 关于2008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2008年)
- 公安部关于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许可行为认定有关问题的批复(200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2023年)
-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 质检总局关于取消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事项的公告(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