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行政处罚听证规则(2021年)
第一条
为规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保障和监督广播电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播电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举行广播电视行政处罚听证,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组织广播电视行政处罚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充分听取意见,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四条
广播电视行政处罚听证实行回避制度。
听证主持人、记录员、检测人、检验人、技术鉴定人、翻译人员是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与案件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应当回避。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201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2017年)
- 关于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2019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年)
- 民用航空零部件出口分类管理办法(2006年)
- 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2011年)
- 关于典当业清理整顿的通知国家(200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海南全岛和秦皇岛等15个城市(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