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1998年)
为了推动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发展,促进人民法院的廉政建设,维护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纪律处分的原则
第一条
审判人员违反与审判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影响审判工作的正常进行,或者侵犯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员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均应当严格依照本办法处理。
第二条
纪律处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罚当其过、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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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2009年)
- 民用航空统计管理规定(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韩产业园的批复(2017年)
-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15年)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200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年)
-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2017年)
-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200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党的领导体制调整后有关业务管理问题的通知(2002年)
- 国务院关于湖南省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地段有关问题的批复(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