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化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化工作,促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创新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包括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统一和适用的基础通用标准、节目内容制播标准、网络传输接收标准、业务服务标准、管理标准以及相关的其他标准。
第三条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化工作机制,建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体系,组织制修订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并开展宣贯推广与实施评估等。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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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标准的通知(2022年)
- 关于印发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行政为民措施和工作人员禁令的通知(2004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2007年)
-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201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3年)
-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2009年)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200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