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化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化工作,促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创新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包括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统一和适用的基础通用标准、节目内容制播标准、网络传输接收标准、业务服务标准、管理标准以及相关的其他标准。
第三条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化工作机制,建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体系,组织制修订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并开展宣贯推广与实施评估等。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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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第十二条几个问题的解释(1997年)
- 国务院关于广东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的批复(2016年)
-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200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9号(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2004年)
- 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13—2020年)(2013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与山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第一号)的批复(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