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2020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营销新业态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包容审慎,创新监管理念,积极探索适应新业态特点、有利于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监管方式,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侵犯知识产权、破坏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促进网络直播营销健康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 压实有关主体法律责任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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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2019年)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2024年)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山西省撤销忻州地区设立地级忻州市的批复(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2024年)
-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1992年)
-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外事外经贸、工交城建、劳动人事和教科文卫法规的通知(1987年)
- 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202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2020年)
- 国务院关于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的批复(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