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以下统称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的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
工贸企业是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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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
- 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195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2024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
- 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2012年)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84年)
- 关于加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广告管理的通知(1999年)
- 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的通知(199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