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6号(20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2010年第76号
为保障海关法律体系的统一、协调,推进海关依法行政,现将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海关总署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见附件),目录中列明的海关总署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
海关总署决定废止的海关总署规范性文件目录
2.
海关总署决定宣布失效的海关总署规范性文件目录
海关总署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1
海关总署决定废止的海关总署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发文字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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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2014年)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的声明(199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198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7年)
- 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2006年)
- 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2016年)
-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2016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2011年)
- 关于取得中国医学专业学历的外籍人员申请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