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6号(20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2010年第76号
为保障海关法律体系的统一、协调,推进海关依法行政,现将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海关总署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见附件),目录中列明的海关总署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
海关总署决定废止的海关总署规范性文件目录
2.
海关总署决定宣布失效的海关总署规范性文件目录
海关总署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1
海关总署决定废止的海关总署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发文字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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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驳回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而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问题的批复(2004年)
- 省际间粮食收购价格衔接办法(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几个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2020年)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202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05年)
- 国务院关于《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服务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6年)
-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2010年)
-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