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跨行交易收费条款补充规定的通知(2000年)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金融监管办事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汇局:
为有利于银行卡业务联合工作的开展,现将《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9〕17号)中有关跨行交易收费条款做如下补充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 ATM跨行取款交易执行以下收费及分配标准:
(一)
对于持卡人在它行ATM机上发生的取款交易,发卡行应向代理行缴纳代理费,并执行如下标准: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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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关于废止《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的决定(2018年)
- 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2019年)
- 2017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2017年)
-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201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02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甘肃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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