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上海市撤销奉贤县设立奉贤区的批复(2001年)
上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奉贤县设立奉贤区的请示》(沪府〔2000〕36号)收悉。同意撤销奉贤县,设立奉贤区,以原奉贤县的行政区域为奉贤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南桥镇。
奉贤区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
国务院
二〇〇一年一月九日
-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曾国卫、陈国基职务任免的通知(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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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煤化工产业有序发展的通知(2011年)
-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200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06年8月)
- 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2004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9年)
- 残疾人就业条例(2007年)
- 报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开发用地审查办法(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