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产业集群是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和载体,对推动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有效配置生产要素、降低创新创业成本、节约社会资源、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产业集群已逐步发展壮大,一些地区产业集群销售收入已达到本地企业销售收入一半以上,产业集群对区域经济的支撑作用日益明显。但目前产业集群发展总体水平还不高,部分产业集群集聚度较低,创新能力弱、信息化水平低、品牌建设不够、公共服务滞后、基础设施不配套,亟待转型升级,提升发展能力。按照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中国制造2025》的要求,现就推动产业集群转型升级,进一步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 加强规划引导,促进产业集群科学发展
(一)
按照布局合理、产业协同、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原则,对产业集群进行规划布局和功能定位。产业集群发展规划要纳入本地区发展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有机衔接。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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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198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2023年)
- 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暨机电高级技工培训项目(2002年)
-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信息公开办法(2012年)
- 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2012年)
- 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 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