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等级考核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导游队伍建设,提高导游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促进导游服务水平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导游等级的考核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全国实行统一的导游等级考核制度。导游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特级四个等级。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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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和文件的决定(202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增补精神卫生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函(200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外语中文译写规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墨西哥合众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200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2014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4年)
- 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02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北京市撤销怀柔县设立北京市怀柔区的批复(2001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国防科技工业技术基础科研管理办法》和《国防基础科研管理办法》的决定(2010年)
- 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