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等级考核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导游队伍建设,提高导游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促进导游服务水平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导游等级的考核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全国实行统一的导游等级考核制度。导游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特级四个等级。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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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铁路噪声污染防治的通知(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1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201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18年)
- 国务院关于辽河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2008年)
-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2010年)
- 公安机关海上执法工作规定(2007年)
- 国务院关于《合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年)
- 国务院关于晋升和授予李喆生等24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2006年)
-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