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以下统称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规范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申请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从事法定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附件1),以及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从事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全国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工作,建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完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标准体系。
省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可机关)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2009年)
-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2007年)
-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促进提质增效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指导意见(2024年)
-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2022年)
- 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办法(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意见(201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的通知(200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