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为健全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机制,提高定价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加强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促进天然气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制定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管网集团)经营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其他市场主体经营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天然气管道原则上按照国家管网集团价格执行。
第三条
管道运输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制定,即通过核定准许成本、监管准许收益确定准许收入,核定管道运价率。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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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毒管理办法(200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发〔1996〕28号司法解释问题的批复(1998年)
- 关于保险公司经营区域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
-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的决定(2004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1年)
- 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关于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的指导意见(2025年)
- 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的意见(2005年)
- 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广东省中山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