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 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200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0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00年)
-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 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19年)
-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11年)
- 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19年)
-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2014年)
-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11年)
-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一条
为加强对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的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中外经济、科技的交流与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以下简称来华测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来华测绘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不得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秘密;
(三)不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
第四条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负责来华测绘的审批。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来华测绘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