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投资于境内证券期货市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
第三条
合格投资者应当委托境内托管人(以下简称托管人)代为办理本规定所要求的相关手续。
合格投资者委托2家以上托管人的,应当指定1家托管人作为主报告人(仅有1家托管人的,默认该托管人为主报告人),负责代其统一办理业务登记等事项。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2018年)
- 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2008年)
- 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管理办法(2005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徐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5年)
- 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1994年)
- 政府网站发展指引(201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2014年)
- 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1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行设立出口加工区试点的复函(2000年)
-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后补助项目(课题)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和管理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的办法(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