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队伍履职能力建设的意见(2012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全面加强公安法制建设,切实提高公安法制队伍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公安法制部门职能作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 加强公安法制队伍履职能力建设的重要性、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
加强公安法制队伍履职能力建设的重要性。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不断加快,人民群众对正确有效实施法律、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和要求越来越高,对公安机关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公安法制队伍履职能力建设,是主动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迫切需要,是持续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公安执法公信力的迫切需要,是更好地发挥公安法制部门对法制工作组织规划、协调推动、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作用的迫切需要。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2023年)
- 国务院关于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的批复(2022年)
- 2001年美国人权纪录(2002年)
-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202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2013年)
- 兽药管理条例(1987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期限的决定(2018年)
- 卫生部海关总署关于修改《药品进口管理办法》的决定(2012年)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