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2001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础教育取得了辉煌成就,基础教育课程建设也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我国基础教育总体水平还不高,原有的基础教育课程已不能完全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教育部决定,大力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调整和改革基础教育的课程体系、结构、内容,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
新的课程体系涵盖幼儿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
一、 课程改革的目标
1.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以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新课程的培养目标应体现时代要求。要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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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2009年)
- 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
-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2021年)
- 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2020年)
- 生态环境部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2019年)
- “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2016年)
- 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2015年)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人民币协议存款的通知(2002年)
- 中央预算单位2013-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12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业保险费(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