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第五次会议大范围会谈上的讲话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6年)
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第五次
会议大范围会谈上的讲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
(2006年9月15日 杜尚别)
尊敬的阿基洛夫总理,
尊敬的各位同事:
很高兴与各位同事在杜尚别再次相聚。
3个月前,上海合作组织五周年纪念峰会在上海隆重举行。六国元首总结了上海合作组织的发展成就和经验,分析了组织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强调要着力增进团结协作,深化务实合作,推动组织朝团结更加巩固、合作更加紧密、行动更加高效、作用更加突出的方向发展。落实上海峰会的协议和决定,是本次总理会议的重要内容。
各位同事,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各国相互依存日益加深。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经济快速增长,经济实力不同程度增强,深化经济合作的意愿强烈。同时,本地区安全形势错综复杂,“三股势力”活动猖獗,严重威胁地区和平与稳定。加强区域经济合作,促进成员国共同繁荣,铲除“三股势力”滋生繁衍的社会基础,确保本地区长治久安,是上海合作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的中心任务。
经过几年的努力,我们确定了区域经济合作的主要目标和优先领域,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法律基础,建立起多层次的合作机制和合作渠道。但也应看到,各成员国的立法和政策差异较大,贸易投资环境不够完善,经济合作资金短缺,基础设施建设薄弱,这些问题制约着组织的经济合作。
我们应在现有工作基础上,从政策引导、资金保障、信息服务等方面创造必要条件,使经济合作取得更多实际成果。
我建议:
第一,加强立法和政策协调,创造良好的贸易投资环境。制定统一、透明和公平的贸易投资规则是开展区域经济合作的基本条件。成员国可以通过议会合作这一渠道,加强经济立法的协调。要推动电子商务、质检、投资促进等专业工作组尽快提出本领域的便利化措施。《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的商谈工作已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各方应加紧协调,争取早日签署。尽快完成本组织成员国投资环境报告,为企业投资活动提供政策和法律指导,同时启动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商签工作。
第二,深化经济技术合作,尽快启动多方参与、共同受益的网络性项目。建议制定和实施区域公路网和信息高速公路计划,充分利用本地区地处欧亚结合部的优势,发展过境运输,实现电信网络互联互通,创建便捷的物流和信息流通道。在能源领域,研究建立双边和多边相结合的合作体系,开展石油、天然气、电力开发等合作。可积极考虑吸收上海合作组织周边国家,特别是观察员国参与建设网络性合作项目。
第三,多渠道解决资金瓶颈问题。各成员国政府应加大多种形式的投入,发挥先导作用;积极落实银行联合体支持区域经济合作行动纲要,以市场化融资方式支持实施大型项目;积极利用区域外资源,加强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研究与其共同实施某些项目的可能性。
各位同事,
我相信,经过共同努力,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贸易投资环境将更加优化,成员国经贸往来将更加便利和密切。中方的目标是,到2010年,中国同上海合作组织其他成员国的贸易总额从现在的不到400亿美元增加到800亿至1000亿美元。
为此,中方愿本着最大的诚意和务实态度,遵循互利共赢的原则,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推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多边和双边经济合作。中方在塔什干峰会上宣布提供的9亿美元优惠出口买方信贷已全部落实,一批具有重要区域意义的项目已经开工。作为后续行动,中方将根据组织框架内经济合作项目的进展和需要,继续增加投入,提供必要的信贷和融资支持。
各位同事,
上海合作组织人文合作开端良好。我们要全力促进文化、教育、科学、卫生、旅游、体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把人文合作发展成为又一重点合作领域。
要抓紧落实上海峰会期间签署的教育合作协定,促进联合培养人才、交换留学生和学者、相互学习对方语言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尽早完成相互承认学历学位证书协定的制定工作。
要加强多种形式的文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完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文化部长会晤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艺术节的机制。
要落实莫斯科总理会议期间签署的救灾互助协定,精心准备今秋将举行的紧急救灾部门领导人会议,力争通过具体行动计划。
要研究开展传染病防治等卫生合作,商谈卫生合作文件,探讨建立卫生合作机制。
各位同事,
经过5年的不懈努力,上海合作组织已经具备了继续深入发展的有利条件。让我们把握机遇,精诚合作,推动组织的全面发展,把本地区建设成为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地区。
- 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2014年)
- 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出口信用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相关法律问题的批复(2013年)
- 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2016年)
- 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2015年)
-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4年)
-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联合公报(2004年)
-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2014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