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的公告(2024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中药标准管理,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药标准管理体系,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现予发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
国家药监局
2024年7月9日
附件
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
第一章 总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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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2008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
- 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
-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2014年)
- 公安部公告――关于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5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2017年)
-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规定的解释(2005年)
- 国家主席江泽民就美国纽约和华盛顿地区一些地方受到严重袭击致电美国总统布什(2001年)
- 关于培育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若干问题的意见(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