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的公告(2024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中药标准管理,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药标准管理体系,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现予发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
国家药监局
2024年7月9日
附件
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
第一章 总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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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2016年)
- 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2007年)
-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2001年)
- 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2007年)
- 公安部关于收管处理淫秽物品的通知(1983年)
- 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国家级新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年)
- 国土资源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和实施《限制供地项目目录》、《禁止供地项目目录》(第一批)的通知(199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
-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5月)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