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为加强和规范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以下简称科普基地)的建设与管理,顺应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加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科普基地的申报、评议、命名、运行与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科普基地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展示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成果与生态文明实践的重要场所,是向公众普及生态环境科技知识、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成就、提高全民生态与科学文化素质的重要阵地,在开展社会性、群众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中具有示范性,是国家特色科普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场馆、自然保护地、企业、产业园区、科研院所、教育培训等类别。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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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部关于促进现代畜禽种业发展的意见(2016年)
- 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2011年)
- 国务院关于决定核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教育合作协定》的批复(2006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广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5年)
- 关于对未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通关放行问题的通知(2000年)
-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证件管理办法(2013年)
-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20年)
-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迁建鄂尔多斯民用机场的批复(2005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第五批宣布失效和废止文件的通知(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