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为加强和规范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以下简称科普基地)的建设与管理,顺应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加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科普基地的申报、评议、命名、运行与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科普基地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展示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成果与生态文明实践的重要场所,是向公众普及生态环境科技知识、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成就、提高全民生态与科学文化素质的重要阵地,在开展社会性、群众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中具有示范性,是国家特色科普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场馆、自然保护地、企业、产业园区、科研院所、教育培训等类别。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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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2011年)
- 行政复议条例(1994年)
- 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2018年)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2015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年)
- 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2015年)
- 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 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