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科学研究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促进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民委科研项目面向全国,重点面向全国民委系统及有关单位、高校、科研院所。招标项目坚持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第三条
国家民委科研项目包括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鼓励联合攻关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和应用研究项目。支持对民族工作决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现实问题研究项目。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家民委关于废止部分政策性文件的通知(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海南藏族自治州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2022年)
- 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5年)
- 公安部关于将陶瓷类刀具纳入管制刀具管理问题的批复(2010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国家标准委关于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2017年)
-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2021年)
- 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规定(2013年)
- 国务院关于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的批复(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省进出境游艇及其所载物品监管暂行办法(2011年)
- 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