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1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依法治体和法治政府建设,体育总局对不符合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有关精神、不符合深化体育体制机制改革要求、不符合当前奥运备战工作实际、不符合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和当前体育强国建设需要的文件等开展了集中清理。经清理,决定废止2件规章,废止1件规范性文件,修改3件规范性文件。
一、 废止的部门规章(2部)
(一)
举办体育活动安全保卫工作规定(1998年6月23日体育总局发布,体办字〔1998〕245号)
(二)
兴奋剂检查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1998年9月10日体育总局发布,体科字〔1998〕159号)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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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决定(2015年)
- 关于修改《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14年)
- 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规定(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2016年)
- 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2006年)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2025年)
- 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试行)(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5年)
-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