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03年)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和国土资源市场建设的需要,结合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推进依法行政等实际工作,我部对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原地质矿产部和国土资源部2001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部门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国土资源部2002年第10次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废止《国土资源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所列的部门规章。
附件:
国土资源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7件)
序号
名 称
发布单位及令号
发布时间
1
土地信访规定
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5号
1997年3月10日
2
地质矿产部设备管理办法
地质矿产部令第2号
1989年3月22日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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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播电视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2021年)
- 环境保护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201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结束工作的建议的决定(1999年)
- 保监会关于防范车险理赔环节风险的通知(2009年)
- 司法部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2003年)
- 进境栽培介质检疫管理办法(1999年)
- 关于进一步做好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工作的通知(1999年)
- 中等体育运动学校设置标准(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