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4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5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二、
春节:2月18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上班。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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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批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建议的决定(199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决定(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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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规定(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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